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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人大2017年六期

州人大常委会对全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实录

2018-01-15 16:57:50

  

1、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曹永吉:党的十九大提出打赢蓝天保卫,2013年9月国务院战下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实施,我们采取了什么措施来治理我州的大气污染,切实打好蓝天保卫战?

州环保局局长郑昌权: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州空气质量逐年明显改善。2016年延吉市环境空气质量PM10年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与2012年(83微克/立方米)相比下降了40.2%,PM2.5年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0天(省里制定目标为314天),重污染天气为2天。我州环境空气质量从2014年以来一直排在全省9个地区第一名。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治理大气污染:

州政府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延边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延边州空气清洁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州政府每年与各县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和相关单位,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逐步构建起政府负总责、环保部门综合监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下步将继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重点加强工业企业和集中供热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着力保护延边州的蓝天白云,让延边的天更蓝,水更清,生态环境更美好,着力打造美丽延边。

2、州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张极成:我州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有哪些,我州的重点行业如电力、造纸、水泥等行业是如何治理的?

州环保局副局长金龙哲:我州重点工业企业分为电力、造纸、水泥行业共9家。其中,电力行业7家,水泥行业1家,造纸行业1家。

“十二五”期间,国家大力实施节能减排,主要通过实施工程减排和结构调整减排减少污染物排放。新上了一批减排工程和污染防治设施,淘汰了一批污染物排放量大、经治理达标无望的企业。如大唐珲春发电厂、国电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国电龙华和龙热电有限公司2014年以来共投资3.9亿元新上了除尘、脱硫、脱硝设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由原来的400 -450mg/Nm3,降到200 mg/Nm3以下;淘汰关闭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治理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和龙德全水泥、汪清大兴沟水泥、安图光宇蓄电池厂等企业。我州的重点行业都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新排放标准的要求安装了脱硫、脱硝或除尘等污染治理设施,实现了国家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3、州人大常委会委员、民侨外委主任委员金光振:关于燃煤锅炉污染防治问题。第一个问题是现在的关于燃煤锅炉的有关政策是什么?第二个问题是我们知道冬季燃煤供热取暖是造成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采取什么措施控制冬季煤烟型污染?

州住建局局长王铁:关于第一个问题,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就是“大气十条”和《延边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延边州空气清洁行动计划》、《关于推进经济技术、高新技术和出口加工等各类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2017年底前,延吉市、珲春市城市建成区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县(市)2019年前淘汰。

目前国家只对电厂、热电联产企业实施脱硫脱硝电价补贴政策,其他大型集中供热企业不能享受国家补贴政策,建设并运行脱硫脱硝设施增加了企业的运行成本。

关于第二个问题,今年年初统计,全州现有燃煤供热锅炉共207台,其中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有113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有94台,约占全州燃煤锅炉的20%,供热企业锅炉数量有限,大型集中供热锅炉已经达标排放,对冬季空气质量的影响是有限的。冬季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大量的散烧煤取暖或生产生活活动,以及低空排放及天气条件等原因造成的。

作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控制冬季燃煤污染的。

一是大力发展集中供热,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努力减少平房、散户燃煤取暖。2016年、2017年分别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3万平方米、164万平方米,目前全州集中供热面积已达到6963万平方米。

二是努力撤并不达标燃煤供热小锅炉。2015年底全州10(蒸)吨以下燃煤供热小锅炉共有137台,2016年撤并24台,2017年撤并37台,现余76台计划两年撤并完毕。2018年计划撤并55台,撤并方式为全部并入集中供热管网;2019年计划撤并21台,撤并方式为并入集中供热管网20台,煤改电1台。

三是对20蒸吨以上燃煤供热锅炉进行提标改造。组织开展大型燃煤供热锅炉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排查,督促难以稳定达标的企业逐年完成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建设和达标改造。2016年、2017年,共投入3.6亿元,建设脱硫除尘设施设备。

4、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刘兵:综合整治城市扬尘是大气污染防治的治理面源污染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推进绿色施工、道路清扫、物料覆盖等减少扬尘污染方面采取了那些措施?

州住建局副局长李在国:一是从建筑设计入手,从源头上减少建筑施工扬尘现象。在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禁止使用黏土砖工作方面,州住建局要求加大对各乡镇使用墙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目前各县市不但在棚户区项目中已经使用了新型墙体材料,而且在农村危旧房改造、新建项目中开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从设计和图纸审查阶段全面实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十二五”期间全州共有65项工程269万多平方米完成了绿色建筑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圆满完成了“十二五”期间40万平方米一星绿色建筑标识任务指标。

二是下大力气抓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面。州住建局制定了《延边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延边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对空置建设用地扬尘专项治理的通知》,开展了施工现场标准化综合检查和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共检查23个工地,下发整改建议书20个。

三是各县市住建局及环卫单位明确道路机扫、冲洗和洒水频次,以及作业时间、作业标准。机动车道采用大中型车辆清扫,非机动车道和部分具备条件的人行道采用小型车辆清扫。保证城区主次干道每周冲洗,建设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增加冲洗频次。为减少日间作业扰民,在空气质量良好的情况下,冲洗工作主要在清晨及夜间进行。目前,全州在编环卫工人共计5429人,全州城区清扫总面积1772万平方米,机械清扫车辆52辆,垃圾转运车辆123辆,现有垃圾中转站97个,果皮箱5569个,城市公共厕所462个。2017年全州新增环卫车辆10台,预计2017年末全州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0%。

四是在大力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减少城市裸露地面抑制扬尘。2013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15亿元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新增绿地320公顷,持续改善了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八个县市中延吉市、敦化市、珲春市为国家级园林城市,龙井市、和龙市、图们市、汪清县、安图县为省级园林城市。

5、州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金英虎: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我州机动车数量大增,机动车尾气污染环境问题也逐渐凸显,其中黄标车是重要污染源,我州黄标车淘汰情况如何?下阶段解决对策是什么?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立国:我州2015年汽车保有量为29.5万辆,截止目前为40.39万辆,这2年机动车数量猛增。

我省是从2016年开始开展淘汰黄标车工作的,我州2016年淘汰842辆。现全州共有黄标车9862辆,其中2017年的淘汰任务是8298辆。由于黄标车淘汰缺乏法律强制性手段,主要是通过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靠说服教育鼓励黄标车主提前淘汰,我州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缓慢。截止到10月末全州累计淘汰黄标车3723辆,占年度总任务量的44.9% ,在全省排名第9位。

州政府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金寿浩州长多次对此项目工作进行批示,州政府组织3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淘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州制订了《延边州集中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工作实施方案》、《延边州淘汰黄标车补贴实施方案》,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机制,州政府实行了周调度周通报制度。各县(市)政府层层压实责任,压缩黄标车运行空间,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交通运输部门将于11月30日前注销营运黄标车,使黄标车退出营运市场,大大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

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县(市)政府督查力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压缩黄标车的生存空间,落实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社区的责任,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全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努力完成省政府交给的淘汰任务。

6、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委员宋杨:秸秆禁烧工作一直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由于综合利用率低,使农民不得不焚烧秸秆污染空气。第一个问题是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第二个问题是我州秸秆综合利用情况。为加强综合利用减少秸秆焚烧政府已经采取了什么措施?

州农委主任鲁作猛:我州冬春焚烧秸秆现象增多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电、煤气、太阳能等新型能源的广泛应用,秸秆不再是农村的重要燃料;二是机械收割留茬高,影响春耕生产。州政府为严防火灾,减少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加大了督察力度。

一是落实秸秆禁烧监管责任。落实乡镇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要求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每块农田都有监管责任人,此项工作正在落实中。

二是加大秸秆禁烧监管力度。全面开展秋季、春季秸秆禁烧行动,严看死守秸秆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城市周边、机场周围、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公路干线两侧等重点区域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秸秆现象。

三是根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坚决杜绝秸秆露天焚烧行为,一经发现,在严格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要严肃追究相关监管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四是加强调度通报。实行秋冬、冬春季每周调度制度,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作用,对秸秆焚烧典型案例和秸秆焚烧严重地区予以通报曝光,强力震慑秸秆露天焚烧违法行为。

我州秸秆综合方面:

(一)秸秆肥料化。经过多年努力特别是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普及推广,进一步增强了农民对耕地及环境的保护意识,秸秆综合利用机具保有量上升,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呈逐年上升趋势,农民对秸秆还田作业基本认可,机械化整地秸秆粉碎还田、春季免耕播种秸秆覆盖还田、机械化深翻地秸秆还田效果显著。

(二)秸秆基料化。我州每年培育食用菌菌袋约15亿袋,由于生产技术及生产出的产品品质差等原因,使用的基料是以硬杂木木屑为主,只有少量掺杂秸秆生产菇类。州农科院正在做不同秸秆含量对食用菌产量、质量影响的相关试验研究。未来在食用菌生产中有望实现秸秆基料化。

(三)秸秆饲料化。近年来,我州利用“草变肉”等项目,积极开展青储、黄储、秸秆氨化、膨化等技术研究和推广,年秸秆饲料化约31万吨。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州将新增秸秆综合利用量在10万吨左右。到2025年,秸秆饲料化总量可达70万吨。

(四)秸秆能源化。目前,主要依靠秸秆发电的汪清凯迪电厂已投入运营,年生物质消化能力可达50万吨以上;敦化凯迪电厂将于2018年正式投入运营。为使上述企业的原料秸秆化,各级政府部门将会研究更多举措。

7、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王彦茹:餐饮油烟污染一直是影响群众日常生活和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为避免影响和污染周边环境,如何控制露天烧烤和饭店等餐饮企业油烟排放的。

州环保局副局长王禹:全州现有餐饮企业2463家,其中737家中型以上(大型108、中型629家,小型1726家)。根据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从2014年开始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要求2016年底前大中型餐饮油烟餐饮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新建餐饮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经过2年的治理,全州737家中型以上餐饮企业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1156家小型餐饮企业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

露天烧烤治理工作主要由各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8个县(市)都禁止在城市主城区露天烧烤,有的县(市)如和龙市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由政府指定区域可以露天烧烤。露天烧烤治理工作前几年不太理想,禁止工作力度不大,出现屡禁不止现象。今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各县(市)均开展了服务业油烟整治专项行动。敦化市、图们市等县(市)要求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企业停业整顿,直到安装验收合格为止。延吉市、珲春市、汪清县等县(市)开展环保、公安、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全州共治理露天烧烤约1250件,治理餐饮油烟237件,基本控制了露天烧烤和饭店等餐饮企业油烟排放。

(州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副主任 元 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