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公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8-04-10 09:04:15

 9号

关于废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18年113日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