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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计划

州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0-04-08 09:40:56

根据《州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适当考虑以后年度立法项目的滚动衔接,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安排如下:
     一、法规草案的制定和审议
     (一)提请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4件
     1、《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供热条例》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牵头组织制定,提请七月份常委会一审后交法制委员会研究修改,9月份常委会二审后提请代表大会审议。
     2、《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项目条例》由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牵头组织制定,提请9月份常委会一审后交法制委员会研究修改,11月份常委会二审后提请代表大会审议。
     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牵头组织制定,提请7月份常委会一审后交法制委员会研究修改,9月份常委会二审后提请代表大会审议。
     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法律援助条例》由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组织制定,提请9月份常委会一审后交法制委员会研究修改,11月份常委会二审后提请代表大会审议。
     (二)调研项目4件
     1、《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道路班车客运经营管理条例》,就我州道路班车客运实际看,有必要制定一部该方面的条例予以规范保障。(由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
     2、《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人参产业发展条例》,长白山人参扬名海内外,作为我州特色产业,其生产、加工方面显得薄弱。因此,有必要进行立法规范,以有利于延伸人参产业的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形成我州的特色品牌。(由农业农村委员会牵头)
     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近年来,我州朝鲜族人口负增长问题严重,制定条例有利于保障朝鲜族人口有计划地发展。(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牵头)
     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关系民生,随着我州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这一问题越发显现。2002年制定的条例有些条款已不适应,有必要对该条例进行修订。(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牵头)
     二、修订五年立法规划
     2010年是州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的第三年,随着立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必要对五年立法规划进行中期调整。(由法制委员会负责修订,3月份提请常委会审议)
     三、加强立法技术规范
     在立法工作中要注重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加强立法形式、法规要件、表述方式和字词术语等技术规范的系统性研究。
     继续发挥专家、学者和立法咨询员作用,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四、加强条例宣传实施
     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旅游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鹿业发展条例》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及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发法规文本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推动新制定条例的实施。